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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 2023-04-03  字号:【  】  点击次数:1410次
 

完成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项目概况

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由江苏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巴彦胡硕镇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矿区南露天煤矿西侧,属坑口电厂。2020年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电力字[2020]46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2×100万千瓦项目核准的批复》对本项目进行了核准。

本工程新建 2×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采用 2×2860t/h 超超临界直流锅炉和2×100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煤源由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设计产能15.0Mt/a)供给,燃煤采用厂外皮带运输,厂外输煤栈桥由矿区 2 号破碎站引接,位于厂址西侧直线距离约 1.1km。本工程水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分别为电厂脱硫岛后烟气冷凝水和贺斯格乌拉露天矿疏干井疏干水。其中电厂脱硫岛后烟气冷凝水全部用于脱硫系统;贺斯格乌拉露天矿疏干井疏干水做为生产用水补充水和备用水源以及生活用水。供水管线由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接口位置为电厂围墙外 1m。本工程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 1 座 210m 高的烟囱排放烟气,采用配烟气均流装置(双托盘)的复合塔脱硫工艺、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同步建设 SCR 脱硝装置,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超低排放技术路线要求,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1 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SO235mg/m3NOx50mg/m3,烟尘5mg/m3)。本工程产生的灰渣和石膏计划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往临时贮灰场贮存。脱硫剂、脱硝剂已与生产厂家签订协议,供应有保证。

2、环境影响

本工程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和启动锅炉烟气、低矮废气源粉尘灰场扬尘以及灰渣运输扬尘满足相应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工程排水采用分流制,即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废水均在厂内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不设置废污水外排口,因此,本工程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工程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收重复利用。根据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污染物类型等因素,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经过预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的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碎煤机、送风机、给水泵等,源强在 70~100dB(A)之间。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各预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工程在运行期间由于电厂排放烟气的大气沉降以及贮灰场灰渣淋溶液的垂直入渗作用会对土壤造成影响。工程的运行期间烟气对周边土壤的主要影响因子为汞。本工程烟气治理采用 SCR 脱硝+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脱除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贮灰场采取了防渗以及跟踪监测等措施。经过预测后工程的建设对周边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不乱堆乱放,其中灰渣和石膏计划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往临时贮灰场贮存,后续进行综合利用或者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部分直接由厂家回收。因此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本工程无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柴油,涉及到的危险系统为柴油储存系统,柴油储罐区为 1 个危险单元。企业针对油罐区,从源头至影响途径均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同时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完成后应予以备案以及演练。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本工程环境风险可控。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电厂对主要保护目标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公众认同性较好。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本工程建设总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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